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24-08-08 16:21
8月7日,台江区发布了一则房屋征收告知书,拟对凤凰新村周边地块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部门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则为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
凤凰新村作为(20世纪)80年代老旧小区,2020年完成试点改造,并不在旧改范围内,直至去年才正式列入该征迁计划。而此次征收意味着40年凤凰新村将退出历史舞台。
告知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告知书要求,为做好上述项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区位补偿价格评估,依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应在8月13日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新闻推荐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