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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
2024-04-28 23:32
4月2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及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等3项政策措施。其中提到,非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以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本意见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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