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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3-12-14 14:04
中房报讯,近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楼市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提出13条政策。
通知明确,各地(市)认真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精神,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和工人工资支付。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审批流程,依法依规给予企业办理预售资金提取,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盘活资金,坚决防止因资金监管不到位引发新的风险。地(市)加大市场乱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让购房人放心购房。
土地方面,地(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情况,结合房地产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用地供应量,确保用地供需平衡,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加快供地速度。
同时,各地(市)还可结合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对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优质地块,积极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对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项目,依法享受现行国家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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