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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福建
2024-07-03 18:01
7月1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相关通知,7月1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7384元,下限不变,为204元。此次调整将延续到明年6月30日。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单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一个月内,应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据悉,新调整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工资总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若是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若是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方面,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也同步调整。调整后,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比去年的7298元增加了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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